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2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
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 )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
定自2024年7月22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
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 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C类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换为A
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该类别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基金份额的费率
(1)A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
原基金份额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将继续适
用于A类基金份额,即: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每笔10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间 赎回费率
(N为日历日)
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N≥30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日(含)的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关于
赎回费的要求,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依照新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
求执行。
(2)拟增设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率设置如下:
持有期间 赎回费率
(N为日历日)
N<7天 1.50%
N≥7天 0%
对于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为0.10%。 计算方法如下:
H=E×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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