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02 17:44:17 天天基金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理财日记】新一轮关税风暴将如何演绎?

2025年1月,特朗普上台以来发布了一系列关税政策,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此前,特朗普宣布从4月2日开始启动“对等关税+行业加码”双重攻势,前者根据各国对美商品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国计算综合税率,实施同等力度的反制,后者将对汽车、钢铁、铝等关键行业加征额外关税。新一轮关税风暴将如何演绎?又将对市场带来怎样的冲击?

新一轮关税风暴:“对等关税+行业加码”双重攻势

年初以来,特朗普向贸易伙伴加征关税的步伐仍在加快。截至目前,已落地的关税政策主要针对加拿大、墨西哥和中国的对美出口产品。其中,面对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商品加征20%的关税政策,中国宣布自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等一系列反制措施。美国对加拿大和墨西哥进口产品加征25%关税的政策,则经历了推迟和部分豁免的变化。从仍在调查中和口头威胁的关税政策来看,4月初是关键节点,针对全球的对等互惠关税政策以及针对汽车、医药、芯片等行业的关税政策即将“亮出底牌”。特朗普的关税政策背后的核心意图在于压缩贸易赤字规模、增加财政收入以及促进制造业回流等,这些均符合“美国优先”、“MAGA”的核心战略。虽然市场预期从政策的口头威胁到落地实施仍一定谈判空间,但持续的不确定性和政策反复对企业、居民信心的冲击,对经济增长的潜在影响以及对金融市场风险偏好的扰动在持续加剧,美国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指数飙升至新冠疫情以来最高水平。

对等关税可能对哪些国家带来更大影响?

从特朗普的表述来看,“对等关税”是指对于任何国家向美国商品征收的关税而言,美国将对其征收相同的税率,强调公平和对等。此外,美国财政部部长贝森特透露,政策重点将是美国贸易逆差主要来源地,即美国贸易赤字越大的对象国被加征关税的风险越大2024年数据来看,美国贸易赤字较高的经济体包括中国、欧盟、墨西哥、越南、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另一方面,关税税率的差异也是特朗普强调的贸易不平等体现目前美国对其他经济体整体的关税税率普遍低于其他经济体向美国征收的关税税率,同时特朗普认为增值税构成了隐性的贸易不平等,特朗普或通过提升直接关税税率来对冲增值税政策带来的隐性税负。关税叠加增值税后,各经济体的税率普遍大幅高于美国,差距较大为印度、欧盟、南非、墨西哥、韩国等。

行业关税可能对哪些国家带来更大影响?

除对等关税之外,4月或有更多针对特定行业的关税落地。特朗普曾表示4月将对汽车、芯片、药品、木材、农产品等加征普遍关税。3月26日,特朗普已明确宣布对海外生产的汽车征收25%的进口税,将于4月2日生效并从次日起开征,并可能终止对墨、加汽车关税的暂缓政策。汽车行业方面,美国乘用车进口主要依赖墨西哥(占比约23%)、日本(19%)、韩国(17%)和加拿大(13%),这些国家的汽车出口或将受到较大影响。此外,标普全球汽车数据显示,加拿大和墨西哥对美汽车出口依赖度极高,分别有86%和61%的汽车出口到美国,墨西哥还是美国汽车零部件的最大供应国,占美国进口零部件的42.8%,若加征25%的关税,将直接冲击两国的汽车产业。半导体行业来看,主要进口于马来西亚、中国台湾、越南和韩国。其中,马来西亚和越南作为封测重镇,关税或倒逼海外客户加速“近岸化”布局,短期或推升封测成本及芯片价格。中国台湾则有较大比例先进制程产能出口美国,若关税导致芯片及终端产品价格上涨,则成本压力或将传到至全球消费电子和AI产业链。

$富国中证芯片产业ETF发起式联接C(OTCFUND|014777)$

$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ETF发起式联接C(OTCFUND|020111)$

$富国中证消费50ETF联接C(OTCFUND|008976)$

$富国中证智能汽车(LOF)C(OTCFUND|013292)$

$富国中证消费电子主题ETF发起式联接C(OTCFUND|015877)$

#特朗普4月1日晚或4月2日宣布关税细节#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基金投资需谨慎。

在投资前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未来业绩表现。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您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

*以上内容不代表对市场和行业走势的预判,也不构成投资动作和投资建议,不预示基金未来具体投资操作,基金经理可在投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建议持有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https://1458esb.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