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5 07:33:30 股吧网页版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5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恒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恒越季季乐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公司旗下恒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越短债债券”)及恒越季季乐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恒越季季乐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分别通过银行间市场卖出
了 2024 年陕西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八期)(地方政府债)。恒越短债债券的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恒越季季乐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债券的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

现将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交易数量(单

基金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全价交易金额(单位:元)

位:张)

恒越短债债券 100,000 10,020,640.88

恒越季季乐3个

2471242.IB 24 陕西债 43

月滚动持有债 100,000 10,020,640.88



以上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已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921-7000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https://1458esb.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