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旗下的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74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24年6月6日生效。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若基金管理人注册并成立追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在该ETF上市后,在不改变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变更为该ETF的联接基金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该联接基金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该联接基金具体投资范围及比例等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确定。以上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但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公司旗下的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25年1月15日成立,并于2025年1月24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本公司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决定将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据此修改法律文件。
相关情况如下:
一、转型变更为联接基金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景顺长城 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后,本基 金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变更为“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景顺长城上证 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变更为“景顺长城上证 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简称变更情况如下,各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转型前) 基金简称(转型后)
021484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ETF联接
021484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A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ETF联接A
021485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C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ETF联接C
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 回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保持不变。
二、关于修改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基金转型的相关内 容进行修改,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修 订和补充。除上述涉及基金转型的相关内容外,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对《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 “《托管协议》”)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与补充。上述修改事项已向监管机构履行备 案手续,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在网 站上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和《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自 2025年2 月14日起生效,原《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于当日失效。
本公告仅对本次法律文件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