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南华丰睿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0

南华丰睿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南华丰睿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7月16日证监许可[2024]1055号文注册募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

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

“南华基金”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5、本基金将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

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

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

过法定募集期限。

6、本基金的发售渠道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中

心,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见本公告“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中“其他销售机

构” 部分。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若投资者已经开立基金账户,则无须

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 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

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

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通过本基金指定的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以外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认

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

(含认购费)为10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基金

销售网点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 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

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

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单笔认购/追加

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

酌情调整。

11、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占所有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规模的比例

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也不得有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 基金管

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人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

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

准。

12、基金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对认购

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https://1458esb.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