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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8 14:19:35 股吧网页版
兴华智选成长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8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华智选成长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6
第二部分 释义......7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2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9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46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47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5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5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0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 66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68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7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8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15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17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18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119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证监许可[2024]1776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其他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合同中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以上或者最近四个季度披露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为60%-95%,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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