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上证科创板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落实上证科创板100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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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13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上证科创板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落实上证科创板 100 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排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3 月 13 日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上证科创板
100 指数等 2 条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上证科创板 100 指数将修订指数编制方
案(以下简称“编制方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正式实施,编制方案修订内
容为:指数样本空间新股纳入时间要求修订为“上市时间超过 12 个月”,并按照指数新老样本划断的方式实施修订。编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变。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交银施
罗德上证科创板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成立,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上证科创板 100 指数(以下简称“标的指数”)。基于本次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根据《交银施罗德上证科创板 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内容,并调整本基金投资组合等相关安排,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银施罗德上证科创板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因《交银施罗德上证科创板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对标的指数编制方案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为了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本基金管理人拟对招募说明书中涉及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二、基金的投资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投资于上证科创板 100 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完成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
三、相关业务规则
本基金暂未开通申购、赎回业务,相关业务的办理时间及业务规则,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落实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排的有关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
2、由于标的指数修订了编制方案,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本基金有关指数投资等风险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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