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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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27
银华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由银华上证 18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银华上证 18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5 号)准予募集注册,《银华上证 180 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生效。
自 2025 年 2 月 5 日起,银华上证 18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银
华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银华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银华上证 18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银华上证 18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是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
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联接基金风险、跟踪偏离风险、与目标 ETF 业绩差异的风险、其他投资于目标 ETF 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参与融资交易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及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等,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对本基金而言,即当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银华上证 18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提供方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本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银华上证 18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
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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