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2
天弘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02月11日
送出日期:2025年02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恒生港股通高股 基金代码 023410
息低波动指数
基金简称A 天弘恒生港股通高股 基金代码A 023410
息低波动指数A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司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暂无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暂无
基金经理 沙川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07月11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其他 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
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6个月内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
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
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
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与存托凭
投资范围 证、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金融衍生工具(包括国
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
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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