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8
广发科技智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
重要提示
1.广发科技智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于2025年2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351号文准
予募集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
息,下同)。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
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
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
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
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其中,
本基金对发起资金认购申请全额确认。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5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
额 (不含发起资金)-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的发起资金)/末日有效认
购申请金额(不含发起资金)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
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 末日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
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
最低限额的限制。 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
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6.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认购本基金的发起资金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人民币, 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其中,发起资金持有
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外。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
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投资者在各销售
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 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
程。
8. 本基金将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
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情况适当调整募
集时间,并及时公告。
9.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除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
他人账……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