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07
鹏华优质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
8年 6月
重要提示
鹏华优质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及普华证券投资基金转
换运作方式而成。 依据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4 月 10 日证监基金字[2007] 100 号文核准的普
润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4 月 10 日证监基金字[2007]
101 号文核准的普华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及普华证券投
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 调整存续期限、 终止上市、 调整投资目标、 范围和
策略、 修订基金合同, 并更名为“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自 2007
年 4 月 25 日起, 由《 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 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
订而成的《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生效。 2015 年 8 月 3 日,
“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类别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优质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并相应
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
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
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 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4 月
24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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