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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18
关于金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销售服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金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
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率由 0.50%降低至 0.15%,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的修订
将“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3、销售服务费”的表述: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 0.5%。在通常情况下,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修改为: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 0.15%。在通常情况下,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二、对《托管协议》的修订
将“十一、基金费用”的“(三)销售服务费”的表述: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 0.5%。在通常情况下,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修改为: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 0.15%。在通常情况下,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生效。
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在本基金管理人网
站 ( www.gefund.com.cn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一并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获取相关信息。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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