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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9 16:52:57 股吧网页版
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0



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或“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试行)》(以下简称“《发售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2019年修订)》,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基金发售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发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担任本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售中投资者认购和缴款等方面内容:
1、本基金将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及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售。
本次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组织。战略配售通过基金管理人实施;网下发售通过上交所的“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实施;公众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实施。
2、询价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根据《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询价公告》”)规定的规则,对

报价投资者进行了核查。经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核查,所有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均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未有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因此,基金管理人未进行无效报价剔除。
3、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2.628元/份。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不低于认购价格,且未超过询价区间上限的即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基金认购价格不高于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的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请按认购价格在2024年12月13日起(T日,即本基金发售首日)至2024年12月19日(L日,即本基金募集期结束日)进行网下认购和缴款,网下认购具体时间为募集期每日的9:00-15:00,认购资金缴款于2024年12月19日(L日)17:00前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公众投资者可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在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场内15:00认购截止,场外认购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4、战略配售: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59,208万份,占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4.01%,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应于2024年12月19日(L日)17:00前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限售期安排:公众发售部分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网下发售的份额流通限制详见“二、(六)限售期安排”,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的限售期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情况(二)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6、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安排详见“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十)认购费用及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7、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在网下及公众发售结束后,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和公众发售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五)回拨机制”。
8、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认购,未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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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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