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请教:现在有基金必须持有7个自然日以上的规定,否则惩罚性收取1.5%赎回费,
问题请教:现在有基金必须持有7个自然日以上的规定,否则惩罚性收取1.5%赎回费,那么问题来了,假设我原持有该基金10000份已达7个自然日,现我比如今天又买入10000份,然后过了3个自然日后准备赎回10000份,这个是否收取惩罚性赎回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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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08 13:56:03
n1439094323f2a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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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大神能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不收取手续费,卖都是先卖老的,再卖新的,卖10000份实际上是卖了你已购满7天的10000份,全卖20000份的话,也只收你后购入的10000份的手续费,前10000份依然不收
发表于 2018-10-08 14:25:13
您好,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如果您最开始持有的10000份额天弘中证电子C持有天数已经大于或等于7天,卖出是会优先卖出持有时间最长的份额,卖出不收手续费。
如果您最开始持有的10000份额天弘中证电子C持有天数已经大于或等于7天,卖出是会优先卖出持有时间最长的份额,卖出不收手续费。
发表于 2018-10-08 15:04:47
股友663Ne88915 :
您好,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如果您最开始持有的10000份额天弘中证电子C持有天数已经大于或等于7天,卖出是会优先卖出持有时间最长的份额,卖出不收手续费。
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18-10-10 15:04:00
基民WyS4nS :
呼叫弘小二,持有七日是七个工作日。还是七个自然日
您好,基金持有时间计算:申购从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持有期,赎回从确认之日起开始不计算持有期。(从申购确认日开始,计做第一日,赎回确认日的前一日,计做最后一日,中间时长按自然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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